摘要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人员构成行政化、议事范围不明确及程序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塑造更适合目前司法环境的制度模式是该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所在。在功能定位上,可限定为提供个案咨询、统一类案法律适用、过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在组成人员上,以学历、专业、审判年限、办案质效等因素综合确定。在议事范围上,将议事内容类型化,减少提起专业法官会议的随意性。在议事规则上,按照行政职务及资历高低确定发言顺序,避免行政压力使领导意志成为"多数意见"。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95-100,共6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