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勒维纳斯的哲学规划中,繁衍为主体打开了一种开放性的时间。在这种时间中,自我通过父道和孝道,让自身在亲子关系中成为面对他者的伦理主体。勒维纳斯对亲子关系的这种论述与儒家的慈孝存在共通之处,且能为儒家的亲子观念给出某种合理性证明。不过,由于勒维纳斯将亲子关系的重心放在为他人的伦理责任之上,他的父道和孝道观念又能为儒家的亲子伦理提供一些另类的补充说明。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84-90,共7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TJZX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