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反我国强制性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无效合同的责任归属,也就变成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那么这个问题就来了,由于合同签订双方损失很难计算,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由于合同无效也就失去约束力。如何主张损失,成了难题。根据过错原则,双方都存在过错,认定违约方承担的损失仅仅是同期人民银行的贷款利息,这明显违背了诚信和公平原则。非法利益不受保护,何为非法利益,这就要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否则难以解决现实中问题。本文就建设施工合同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合同是否全部无效,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出处
《人力资源管理》
2016年第8期278-279,共2页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