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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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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造字法来看,中国古代的“责”字大有深意,它是权力与责任、奖励与惩罚、担责与追责的辩证统一。
作者 王志轩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6年第14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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