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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锋区 批少砍多滥伐林木三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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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对区森林公安分局侦办的该区光辉乡光辉村10组重大滥伐林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光辉乡高岭村3组村民张某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作者 蒋裕伟
出处 《绿色天府》 2016年第8期45-45,共1页 Green Tia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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