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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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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5期69-69,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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