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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取消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收取单位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退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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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4大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出处 《中国建筑防水》 2016年第15期55-55,共1页 China Building Waterproof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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