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公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教材印制工价的意见》(沪新出印[2016]258号),决定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材印制工价进行适当调整,并公布了调整后各项具体标准,新的印制工价自2016年秋季教材起实行。此次工价的调整是根据此前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材印张基准价格的通知》(沪价费[2016]4号)中有关规定,在反复征询出版。
出处
《中国印刷》
2016年第7期7-7,共1页
China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