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7日,中国海事局发布《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并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定线制水域的船舶航行监督管理规定将由浙江海事局颁布实施。凡航行于适用水域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以及相应的航行管理规定,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同时废止。
出处
《中国海事》
2016年第7期80-80,共1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