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雾霾污染属于区域公共问题,具有高度渗透性和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雾霾的解决实际上是要提供一种区域公共产品,而这必然离不开政府。我们可以看到,政府的行政性手段(如强制性关停企业等)可以在短期内降低污染性行业的产出以完成上级分配的“减排指标”,但无法持续、有效地引导资源向绿色产业转移,推动发展模式转型。要想彻底治理雾霾,就必须用经济手段实现经济结构性的调整,以改变投资者、企业和消费者的激励机制。本文从公共经济学角度展开,以此来探讨分析治理雾霾的有效手段。
出处
《中国经贸》
2016年第12期79-79,共1页
China Global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