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内很多学者对电视法制栏目发展的梳理分析基本以编年为依据,胡智峰主编的《电视法制类节目:特质、创作与开发》把1985年至2003年的中国法制栏目划分为开创期、发展期和繁荣期,这种分期具有传统的进化史观痕迹。笔者力图以新的视角、方法来审视中国法制栏目的发展特征,结合普法活动及电视艺术发展规律,重新审视中国电视法制栏目的发展问题。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3期73-75,共3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山东省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电视法制栏目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价值研究--以济南市为调查对象"(项目编号:J15WB46)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