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保部日前发布《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由环保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环保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