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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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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制定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6年第9期30-30,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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