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应该自觉承担生态经济责任,发展生态经济。然而,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生态主体责任缺失,政府牵引生态经济的产业体系相对薄弱,生态经济发展不平衡。究其原因,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欠缺,地方政府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生态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落实政府生态经济责任;制定地方配套政策,提高地方生态效益;加强生态管理体制创新,发挥政府生态职能;建立政府生态经济责任机制,打造生态责任政府。
出处
《桂海论丛》
2016年第4期77-81,共5页
Guihai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政府生态责任追究机制研究>(13BMZ05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