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8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举行发布会,交通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相关情况.《暂行办法》提到,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其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出处
《方圆》
2016年第15期5-5,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