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笔者所在地区在开展精准识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部分老年人因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导致处于贫困状态。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所在地区提出以村组为单位,建立"家庭养老孝心基金"专户,由老年人的子女按每位老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以后根据当地实际可逐步提高)交纳到村委会家庭养老孝心基金专户,村委会按每位老人每月20元(以后根据当地实际可逐步提高)的标准进行补贴后共发放给老人120元(也可以季度为单位).这个方案自实施以来,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部分人起到了很大的鞭策作用,促进了家庭、社会的和谐,提高了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