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竞争政策框架基本确立的一项重要标志,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的决定性制度,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契合,与改革的节点相呼应的一个重要制度建设。它是全面构建国家竞争政策体系的关键之举,也是规制行政性垄断的制度创新之举,更是政府行为"竞争合规"常态化建设之举。目前进行的"内部自我审查"方式,是根据现阶段国情所作的积极选择,但必须严格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制度优势,逐步探索适合中国自身特点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16年第7期31-34,共4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