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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应否属于“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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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我是某网络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公司从前几年开始就实行了"无纸化办公",我们与职工的劳动合同都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签订确认的。前不久,我们和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该员工提出:用人单位没有和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按双倍补发其工作期间的工资。请问,电子合同是否属于"书面"合同?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5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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