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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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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考试考核结果,应当在统一制发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用人单位要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5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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