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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出生”,新生儿夭折责归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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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孕妇产前在一家医院先后做了六次彩色超声波检查,医院都未能排除胎儿先天性疾病。谁知,婴儿出生半个月后因先天性心脏病不幸夭折,家人发现为孕妇做彩色超声波检查的医生竟无执业医师资格,遂以医院产前检查存在过错导致婴儿的“错误出生”为由,向医院提出索赔。那么,产前检查未见胎儿异常,生下缺陷儿后责任应该由谁承担?2016年6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给出了答案。
作者 史修全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30期56-57,41,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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