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的实施给企业的品牌传播带来了新的契机。根据新《商标法》关于声音商标保护的若干规定,结合感官品牌传播的相关理论,聚焦于探索听觉传播和与听觉传播有关的通感传播的具体传播策略,企业经营管理者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应当重视品牌的听觉传播,最好是形成独特的、易辨别的声音以有效地与竞争品牌进行区分,并且可以通过注册声音商标的途径,获取合法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权利,在保护企业品牌的同时,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另外,针对较为单一通过听觉感官获取外界信息的消费群体的组织,如交通电台或提供盲人用品的企业,听觉传播是亦是其品牌制胜的法宝。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85-189,共5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