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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他人汽车发生责任事故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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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陈某外出办事借用朋友黄某的私家车,黄某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于是把车借给了陈某,黄某将汽车做了全面检查,车况良好。在行驶途中,陈某驾驶汽车不慎撞伤了骑自行车的张某,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无交通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不负责任;陈某因驾驶不慎,对本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现在,事故的受害人张桌起诉要求陈某与黄某共同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黄某认为,自己出于好意把车子借给了朋友陈某,是陈某在驾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黄某借用车辆给朋友陈某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黄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借用他人汽车,发生责任事故应由谁担责?
出处 《中国保安》 2016年第13期167-16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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