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体制改革为科学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路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在检察职能“大部制”改革中,成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部”,科学构建以“行政执法个案为监督重点,坚持特殊监督与一般监督相结合、行政执法过程全监督等原则,采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路径,完善监督程序。同时配置一般检察监督权、程序参与权等刚性权能作为监督保障。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要谦抑行使,协调处理好与法院的诉讼救济关系及行政效率关系。
出处
《天津检察》
2016年第2期71-7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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