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追加2 0 1 6 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转移支付资金15.26亿元,核定2 0 1 6 年总额50.85亿元,其中,2 0 1 5 年已提前下达35.59亿元。据介绍,自2 0 1 6 年春季学期起,山东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在此基础上,对城乡公办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 0 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 0 0 人的农村公办规模较小学校,按1 0 0 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 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政策。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继续按小学每生每年1 0 0 0元、初中每生每年12K)元标准和在校寄宿生15%的覆盖面,发放生活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