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31日,民航局就其制定的《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办法》),公开法征求意见。并计划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随着无人机行业相关法律框架的明晰,行业也有望迎来健康、良性的快速发展。不过,《暂行办法》关于"使用无人机经营活动,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以及"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两架的无人机,该无人机应当在中国登记、取得适航证"等前置条款,在行业内产生较大争议。
出处
《营销界》
2016年第1期37-38,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