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是重构县域"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的核心。县级政府治理中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现象和"超能"、"全能"、"逞能"、"低能"、"无能"、"不能"等能力方面的问题,因此,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实现政府重塑和"政府—市场—社会"关系重构。县级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通过改进经济调控、矫正权能关系、加强文化引领、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多中心机制,实现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履行职能能力的现代化;通过以体现人民性为核心塑造服务型政府,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培育法治政府,以大数据为支撑建设信息政府,进而实现其转变职能能力的现代化。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229-234,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民族自治县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15AZZ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