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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内蒙古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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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5月1日,全国实行全面营改增,即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其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费负担以及重复纳税问题,是党和国家做出的重要决策。内蒙古是农业大省,同时也是税收大省,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对内蒙古自治区税收改革有着重大影响。本文主要探讨营改增全面实现之后,如何构建内蒙古税收体系。
作者 赵明洁
机构地区 内蒙古财经大学
出处 《现代商业》 2016年第22期54-55,共2页 Modern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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