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HR管理者应该知道的六种无效病假情形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劳动者有身体健康权,亦有因病治疗和休息的权利,此为人之基本权,本是无可厚非的话题。但现实中也会存在因病假引发的各种奇葩和不诚信的现象,诸如闹情绪的请病假、小病大养、泡病假等。虽然用人单位也享有病假管理权,但面对上述情形让企业的HR管理者也确实头疼不已,处理稍有不慎,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都有可能导致败诉。作为司法实务部门的一员,笔者总结了六类病假被认定无效的情形。作为企业的H R管理者,对此应当知道,
作者 陈艳 刘小根
出处 《中国劳动》 2016年第8期42-44,共3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