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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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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修改(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决定》。将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出处 《中国海事》 2016年第8期79-79,共1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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