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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子防止法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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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韩媒报道,2015年11月韩国大法院做出一项判决,一位老人成功收回曾经赠与儿子的一套房子。首尔钟路区的柳某于2003年12月将自己的房子过户给儿子,收到了儿子的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是儿子在取得房子后,保证和父母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如不遵守约定,就收回房子。换句话说,这是柳某以儿子尽孝为条件,
作者 宋诗豪
出处 《方圆》 2016年第1期7-7,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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