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逻辑的形式化进路不依赖任何实质规则,因此针对不同领域中论辩的完全形式化研究遭受了质疑与挑战。洛仑岑、辛迪卡、雷斯切、巴斯、克罗贝、汉布林、伍兹、沃尔顿等学者指出,可以从非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形式出发研究论辩的形式化,并以此建立了各自的形式论辩系统。本文以"形式化"等几个关键术语的解释为起点,将各种形式论辩系统归结为两大类型,即洛仑岑式系统和汉布林式系统。分析、比较这些论辩系统,可使论证过程和理性批判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并为建立法律论证的逻辑模型提供依据。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07-112,F0003,共7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201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律证据推理的归纳概率逻辑研究"(15BZX08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