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倾销被诉国的反倾销报复和威慑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反倾销申诉国滥用反倾销诉讼,使其收敛采取反倾销措施。中欧光伏反倾销案中,中国的反倾销威慑能力对欧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也促进了价格承诺协议的达成。与征收反倾销税比较,价格承诺是一种有条件的市场准入,更有利于维护进出口双方的经济利益,具有相对的公平性和灵活的操作性。但在价格承诺履行过程中,要更注意承诺的信守与监管问题。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16年第4期88-94,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