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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列“负面清单”禁歧视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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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文明确,将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的审查。同时,该省还制定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负面清单”,对53项条款分别实行强制性禁止、参考性禁止和指导性禁止,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有序竞争。
出处 《中国招标》 2016年第31期48-49,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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