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法庭审理阶段是实现刑事诉讼庭审实质化的重中之重,但是刑事庭审之前的准备程序和刑事庭审结束之后的后续程序同样不容忽视。我国刑事庭审之所以始终没有摆脱形式化的局面,除了刑事法庭审判本身流于形式之外,还与刑事庭审之外的庭审前准备程序及庭审结束后的程序实质化现象具有重要关系。为了实现刑事庭审的实质化,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须向刑事庭审之外延伸,为刑事庭审的实质化提供强有力的庭外保障。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150-160,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