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以用户自生内容为特征,"用户中心—弱把关"的分享性传播模式使自由传播的扩张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公民隐私权面临的威胁与侵害日益复杂和严重,传统隐私权保护的宗旨在精神性权利外,更发展出财产和经济上的意义,个人信息成为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重要社会资源。近几年来发生的隐私侵权案例中,个人信息几乎都程度不等地涉及到了财产利益。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64-165,共2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传播中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3BXW025)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隐私权的侵权问题及法律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1YJCZH116)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