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办理查封(可分为正式查封、预查封、续行查封、轮候查封)登记以及解除查封登记是房屋登记机构协助法院民事执行最常见的情形,也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或解除查封措施时恪守公示原则的体现。随着债权债务纠纷案件的不断增加,房屋登记机构协助法院轮候查封的业务量也日渐增多,但由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对轮候查封的某些规定过于模糊笼统、不够清晰具体,加上不同的法院或房屋登记机构对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同理解,故在实践中,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6年第13期37-38,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