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之理是以实现公平正义、权利自由、和谐秩序为目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方法为手段的政治行为之理;它也是一种尊重法律规则和程序,理性运用和有效约制权力,并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的法治意识形态。对于传统中国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行为方式来说,强化意识形态中的法治之理,属于观念层面的变革。在思维过程中讲究法治之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先决条件。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用法治之理打量中国,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供符合实际的理论支撑,进而把发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方式常态化。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63-73,共11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1计划"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法治引领推动自贸实验区建设的难点与路径研究"(142DC)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