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史稿》与档案互证,考察清知县的行政司法史迹,意义不仅在于还原知县的工作人生,更重要的是论证《清史稿》表达的高度概括性和历史真实性。同时,对历史档案记载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考量,两重互证虽然与历史学上的双重证据法(考古与史料的互证)不同,但用该方法研究历史人物,却有重要的价值。以一个知县为视角来考察,可以再现县衙行政司法最高长官的末世人生,也能较为客观、全面地了解近代政治、思想、文化等变革所带来的行政司法缩影,特别是凉山彝族地区清末司法行政的变化。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221-229,共9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11&ZD09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