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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无证债权如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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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毛某是四川省宁南县人,2000年在宁南与杨某结婚,二人育有一子小毛。后两人离婚,小毛由杨某监护。毛某离婚后来到云南省巧家县生活,与田某相恋并同居。2014年12月,徐某向毛某借款5万元,并写了借条。2015年4月,毛某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该借条由田某保管。
作者 何其星
出处 《致富天地》 2016年第8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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