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企业因其特殊的产权性质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地位而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随着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增强,公民对于中央企业监管机构“如何进行监管”、“监管效果如何”等问题高度关注,这就要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监管情况做出真实、及时、完整的社会公开。这不仅可以降低由复杂的代理关系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还可以筑牢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基础。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7期67-6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会计研究专项课题"山东省混合所有制下国有资本管理:资本运作效率与监管模式改进"<15CKJJ24>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