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增势明显且危害加大,亟须法律规制。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本质上是一种信息,《刑法》中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相关罪名,入罪标准主要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故可以借鉴刑事手段进行规制。但在具体刑事规制中,尚存认识障碍,包括"社会秩序通常并不包含网络空间秩序""网络空间秩序混乱的危害性不及现实社会秩序混乱";以及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定量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的实际障碍。对此,本文引入"双层社会"理论,意在说明当前网络空间俨然已具备"公共场所"的功能和属性,网络空间秩序应成为社会秩序的一种,也应纳入刑事规制范畴。同时指出在三级传播背景下,网络空间秩序混乱带来的危害有时会甚于现实空间秩序混乱。最后,借助5W理论,提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犯罪定量标准体系的建立应考虑包括转发量等在内的多重因素。
出处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3-75,81,共4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