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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完善房产税征收管理的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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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分税制后,房产税成为纯地方收入,但是在地方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因此,房产税日常征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营改增"的落地,房产税作为一个拥有较大税基和增长潜力的税种必将提升它在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本文以南城县2006-2015年房产税相关数据为基础,分析房产税征管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完善税制、加强征管等相应的对策建议。
出处 《审计与理财》 2016年第8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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