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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分拆发电业务可尽享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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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近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自2015年7月1起,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生产的电力,只要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遐100%的优惠政策.
出处 《居业》 2016年第7期122-122,共1页 Create Li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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