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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转增股本所得税问题解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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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取得以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本转增的股本,如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区别资本溢价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不征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企业为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分期纳税;如企业为非上市及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其他企业,不得分期纳税;如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可差别化纳税。
作者 郑雪苹
出处 《财会学习》 2016年第17期166-166,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 号).

同被引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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