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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老万福河和北大溜航道通行费标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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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济宁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收取航道通行费的请示》(济价费字[2016]18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老万福河、北大溜航道通行费最高标准为:基础通行费按1.75元/载重吨计收,里程通行费按0.05元/公里·载重吨计收,收费单位可根据航道运营状况和货物货值情况适当下浮。
机构地区 山东省物价局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9期203-203,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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