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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行邮税”,跨境电商路在何方——以义乌跨境电商发展为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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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从4月8日起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改为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作为针对跨境电商征税的制度性改革,这意味着两个方面将发生巨大变化。首先,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将告别“行邮税”时代,开始与一般贸易进口货物一样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作者 李金龙
出处 《浙江经济》 2016年第15期58-59,共2页 Zhejiang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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