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约翰·密尔早年反对社会主义,其后逐渐倾向合作制和社会主义。他主张改革私有制;建立劳资之间以及劳动者共有的合作企业;希望资本家与劳动者利润共享、公平分配,实现阶级和谐。他强调,合作制度代表了民主这一政治原则在经济中的运用,集体所有制与民主管理更能夯实自由的经济基础、保障公平的机会平等、实现个人自由和自我完善。同时,他也反对中央统制模式的社会主义,反对废除竞争。密尔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既反思了早期自由主义的理论局限,又深刻启发了19世纪末英国的新自由主义,至今仍促使我们思考:如何消除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同时又将对个人自由的限制限于最小程度?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19-126,共8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