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行业信息化战略,推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规范和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会协[2011]115号)和《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做强做大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协[2012]164号)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根据本办法规定,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奖励。各地方注协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奖励政策,推动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进程。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9-19,共1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