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在线人群和在线支付,与支付服务相关的风险愈发突出。由于缺乏完善的立法和有效的监管及执法措施,对消费者的信息侵权问题越来越多,影响了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都非常关注这一问题,除加强消费者信用保护与数据保护的完善立法外,还在不断加强执法机构的有效执法,强调自律监管与自我监管。面对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完善立法只能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的自我监管与监管机构的有效执法,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90-95,共6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法律体系的构建"(14YJA820033)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2016XJ07)
上海市法学类高原学科金融法方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