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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调整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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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待遇,雅安市按照生育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对原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进行了调整,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顺产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2200元,难产由原来的2500元提高到3500元:新增加了计划生育手术费,并实行定额支付。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6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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